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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該市首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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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該市首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

2022-08-30 18:01:29 來源:中新網新疆

  中新網新疆新聞8月30日電(劉哲 祝靖東)近日,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全市首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對五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到三年半或緩刑的刑罰,依法追繳全部違法所得合計175400元,處罰金175400元。

  同時,在本案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法官判決五名被告人在市級媒體上發(fā)表公開道歉信,并支付賠償金175400元用于開展信息安全保護和個人信息保護等公益工作。

  案件回顧:

  從2018年開始至2021年8月期間,房地產開發(fā)建設企業(yè)員工張某利用自己的職務身份,以為業(yè)主查詢房產情況和房屋確認單為由,從相關單位非法竊取公民個人信息30000余條,并將公民個人信息販賣給克拉瑪依市某裝修公司經理華某(另案處理),從中獲利5000元。

  隨后,華某將所獲的公民個人信息全部提供給該公司銷售經理天某用于招攬業(yè)務,在此期間,天某通過打電話的方式不斷向市民推銷裝修業(yè)務,同時,天某又將該信息分別出售給馬某、鄭某等5人,非法獲利92000元。

  馬某獲得該信息后,認為這是一筆“生意”,于是馬某廣泛收集信息,通過個人關系從趙某處獲得公民個人信息并匯總,將其全部信息再次轉賣至尉某等7人,從中非法獲利27500元。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被告人張某、趙某作為房地產企業(yè)員工,利用工作便利,成為行業(yè)“內鬼”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數(shù)萬余條提供給他人,并獲取非法利益,敗壞社會和行業(yè)風尚,已構成犯罪;被告人天某等人明知非法泄露、買賣公民個人信息違法,出于追逐個人私利的目的,仍然實施侵權行為長達三年之久,造成數(shù)萬條公民個人信息被侵犯,嚴重擾亂了社會和公民的正常秩序。對五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到三年半或緩刑的刑罰,依法追繳全部違法所得。

  此外,對于在審理中發(fā)現(xiàn)的導致公民信息泄露的工作漏洞,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向相關單位發(fā)出司法建議。(完)

【編輯:阿麗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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